完善配套制度推廣試點經驗 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迎來“全覆蓋時代”
發布時間:
2019-03-0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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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試點基礎上向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將審批時間壓縮一半,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
工程建設審批制度迎來全面改革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是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的重點、難點和關鍵內容。為此,去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北京等15個城市和浙江省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提出2018年在這16個試點地區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一半以上,由平均200多個工作日減至120個工作日,2019年上半年在全國實現這一目標。國務院還專門發文明確了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通過構建統一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完善審批體系、強化監督管理等措施,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的目標;及時總結試點地區經驗并向全國推廣,爭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經過9個多月的試點,在今年1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全體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組長韓正指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通過在“15+1”地區試點,已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為此,2月2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試點基礎上向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照統一規范的要求,對每個審批階段實行一個部門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推行告知承諾、區域評估和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等制度,實現“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今年上半年在全國做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一半,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
積極完善配套制度加速體系建設
為保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順利推進,加強頂層設計,住房城鄉建設部及時梳理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國家層面90余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范,并于去年10月對第一批18部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出了具體修改建議,內容主要包括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壓縮審批時限、推行告知承諾制等。
比如,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的修改主要包括:將施工許可條件中的“建設資金到位證明”修改為“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同時主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刪除了施工許可條件中“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和“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的要求;將施工許可審批時間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7個工作日等。
又如,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9號)的修改主要有:刪除了招標文件中應包含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文件的內容;取消備案環節,刪除了要求中標人將施工合同送主管部門備案的內容;刪除了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的有關內容;對于評標委員會組成、提交招標情況書面報告等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刪除了作為施工許可前置條件的有關內容等。
這些規章和政策文件的修改,既減少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數,又減化了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同時還要求推行告知承諾制,這些措施不僅有利于大大減輕企業負擔,還明顯提高了審批時間和效率。
據了解,目前,住房城鄉建設部正在抓緊對國家層面其余70余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范進行研究,提出修改建議。
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推動改革試點
2018年6月4日,試點工作開展一個月后,韓正在廈門主持召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會上他要求,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聚焦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快形成一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并要以市場主體和群眾感受為標準,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會議的召開地廈門市是16個試點地區之一,此前就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上先行先試,從2014年起就推進以“多規合一”改革,形成了一整套閉合成熟的審批系統和比較完備的管理制度。成為該領域的“廈門藍本”。
除了廈門,其他試點地區甚至一些非試點地區也因地制宜地在行政審批改革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其中,浙江省大力推行政務服務集中辦理,實行一件事情“最多跑一次”“只進一扇門”,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方面,著力推進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和竣工驗收“測驗合一”。
武漢市全面推進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將審批流程從6個階段簡化為5個階段,著力精簡審批手續和環節,實行并聯審批。
江蘇省實施的“3550”改革,將工業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行政審批限定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企業投資項目實施“多評合一”,探索區域評估,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
另據不完全統計,浙江、北京、上海、南京、廣州、大連相繼發布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明確了本省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目標。試點省市之外的山東省也發布了《山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行動方案》。
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提升國際排名
在2018年10月31日發布的世界銀行最新營商環境報告中,我國總體得分73.64,位列第46名,較上一年度上升32位,為報告發布以來最好名次,并躋身營商環境改善排名前十。
“申請施工許可”指標是世界銀行關于營商環境的十大評價標準之一,此前,我國在這一指標中的排名一直較為落后,2017年的排名為172位。但在去年,該項排名上升了51位,目前排名第121位。世界銀行對中國的排名由北京、上海兩個城市的數據組成,其中上海權重為55%,北京為45%。世界銀行認為,過去一年這兩個城市改革亮點包括:通過簡化申辦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流程及新建筑的不動產登記,使“辦理施工許可證”更便利;通過對建筑施工專業人員實行更嚴格的資質要求和在公眾獲取信息方面的改善,也加強了建筑質量控制。
其中,上海的施工許可辦理環節由原來的23個縮減至19個,辦理時間由原來的279天縮減至169.5天,辦理費用由原來的近20萬元減少至7萬元。上海的施工許可指標綜合評價指數為67.71分,促進了中國施工許可指標排名的提升。
盡管在過去一年里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世界銀行還特別指出,中國在“辦理施工許可證”領域仍有提升空間。例如,在中國,企業修建一座倉庫辦理所有許可證和授權需要完成20項程序,而東亞太平洋地區平均為15項。
業內人士表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入“全覆蓋時代”后,我國的營商環境世界排名將有望再創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