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國務院又有新舉措,趕緊點進來→
發布時間:
2019-09-04 09:27
來源:
今日頭條、中國政府網
根治欠薪,國務院又有新舉措,趕緊點進來→
8月1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決定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親自擔任組長,此領導小組的成立,展現中央對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決心,有望徹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這一“頑疾”。
為了根治“欠薪”這個毒瘤,達成明年基本無拖欠這個目標,最近國家真的是重拳出擊!接連出臺了好幾項措施!
取消建筑施工資質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人社部擬出臺更嚴條例保障工資支付。明確提出:
不執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存儲工資保證金等規定且拖欠的,取消建筑施工資質。
同時明確分包單位、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等清償責任。
拖欠工資按日計息
國務院副總理掛帥議事協調機構,拖欠將“加息加賠加罰”……近日,國務院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推出不少大動作,人社部網站也向社會征求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意見。
在此次征求意見稿的諸多干貨中,備受輿論關注的一點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將按日計息。意見明確,未按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人社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萬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額50%以上100%以下標準加付賠償金,并對單位處拖欠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負責人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拖欠農民工工資無疑是個老大難問題。與往些年“年年喊年年拖”不同的是,今年的各項制度舉措越來越細密,也越來越嚴厲。在此背景下,按日計息顯然是個有的放矢的“硬招”。
拖欠工資“按日計息”,是“到2020年實現基本無欠薪”的攻堅實招,跟“加賠加罰”等系列舉措結合看,這顯然也是對欠薪“治理網絡”的織牢織密。
成立國務院根治欠薪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
(上下滑動查看原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函〔2019〕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研究審議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檢查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各地區和各部門任務完成情況;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組長:
胡春華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
張紀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
丁向陽 國務院副秘書長
胡祖才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孫力軍 公安部副部長
余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易 軍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成員:
郭衛民 中央宣傳部部務會成員
王江平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劉振宇 司法部副部長
張義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王廣華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戴東昌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蔣旭光 水利部副部長
韓 俊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朱鶴新 人民銀行副行長
孟建民 國資委副主任
孫瑞標 稅務總局副局長
唐 軍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李曉超 統計局副局長
范小毛 信訪局副局長
蘇全利 鐵路局副局長
董志毅 民航局副局長
劉貴祥 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張雪樵 高檢院副檢察長
魏地春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三、其他事項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全兼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級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二)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8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Q: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A: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是在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不足等原因,暫時無法按時給員工支付工資,經與本單位所有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Q:拖欠工資沒有打欠條怎么辦?
A: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農民工被拖欠后,并不一定要欠條才能追討工資的,只要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就能通過仲裁、訴訟等方式追討工資。
Q: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么辦?
A:
1---協商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通過企業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人民調解組織調解,達成一致協議,雙方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生效。
3---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需要注意的是違法行為發生在2年內,用人單位明確,屬于勞動監察范圍和管轄。
4---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5---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仲裁后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Q:勞動者投訴應注意什么?
A:勞動者持有效身份證件,提供投訴人和用人單位信息,寫明事實和投訴事項。遞交投訴文書,或填寫投訴登記表,保存好勞動合同、上崗證、出入證等、考勤表、工資結算憑證等。
Q:勞動者仲裁申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A:申請人、被申請人主體證明材料。仲裁申請書,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仲裁請求相關證據。
Q:用人單位應如何處理?
A:協商處理。發生爭議后,聽取意見,妥善解決問題,留住員工(目前招工難)。
積極配合調解組織、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公安機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法院處理勞動爭議。
確實是勞動者違法,應保存證據材料。
Q:如何預防勞動爭議?
A:最基本的,遵守勞動法律法規。
比如,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做好這3項,預防了大部分勞動爭議。
做得好一點,管理規范到位,成立工會、企業勞動爭議調委會,制定合法合理的規章制度,開展團隊活動,提升企業文化。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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